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刚入职签订怎么办
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法律依据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明确。该条规定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定义及签订条件:“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当劳动者符合上述法定情形(如连续工作满十年后提出签订要求),用人单位应依法签订,这体现了法律对劳动者长期就业权益的保障,明确了签订条件和用人单位义务。
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需满足法定条件。若劳动者存在连续工作满十年、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国企改制时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退休不足十年、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无特定情形续订合同等情况,劳动者提出或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时(除其提出固定期限外),用人单位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此外,用人单位自用工满一年未签书面合同的,视为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因此,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需依据法律规定的具体情形判断执行。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以下常见错误操作可能影响权益,需加以避免:
1. 忽视法定条件盲目要求:部分劳动者不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在不符合连续工作满十年、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等情形时,盲目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此类主张难以获支持,还可能影响与用人单位关系。
2. 未及时提出签订意愿:符合条件的劳动者未在合同到期前或法定时间内提出签订意愿,可能导致用人单位默认续订固定期限合同,从而丧失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的机会。
3. 不重视证据收集:主张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时,若无法提供充分证据(如缺失劳动合同、工资支付记录等),可能因证据不足无法维护权益。
若你在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方面存在上述问题或有其他疑问,欢迎随时咨询我,我会为你提供详细解答,避免权益受损。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能受特殊情况或例外情形影响,以下为你分析:
1. 劳动者主动提出固定期限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条件时,若劳动者主动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可按其意愿签订,无需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此时劳动者意愿优先,用人单位依法履行约定合法。
2. 双方协商一致:即使存在法定应签无固定期限合同的条件,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约定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其他类型合同,该约定有效。例如,劳动者符合连续工作满十年条件,但双方协商继续签订固定期限合同,此时合同类型由双方意思自治决定,不违反法律规定。
3. 劳动者存在法定例外情形:在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若劳动者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如试用不合格、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等)或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如医疗期满不能从事原工作或不胜任工作等)规定的情形,用人单位在续订劳动合同时可不予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这是法律允许的例外情况。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前提条件包括法定情形和双方协商一致。具体如下:
- 若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提出或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除提出固定期限外),用人单位应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
- 若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劳动者提出或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除提出固定期限外),用人单位应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
- 若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无《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时,劳动者提出或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除提出固定期限外),用人单位应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
- 若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视为双方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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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需满足法定条件。若劳动者存在连续工作满十年、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国企改制时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退休不足十年、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无特定情形续订合同等情况,劳动者提出或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时(除其提出固定期限外),用人单位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此外,用人单位自用工满一年未签书面合同的,视为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因此,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需依据法律规定的具体情形判断执行。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以下常见错误操作可能影响权益,需加以避免:
1. 忽视法定条件盲目要求:部分劳动者不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在不符合连续工作满十年、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等情形时,盲目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此类主张难以获支持,还可能影响与用人单位关系。
2. 未及时提出签订意愿:符合条件的劳动者未在合同到期前或法定时间内提出签订意愿,可能导致用人单位默认续订固定期限合同,从而丧失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的机会。
3. 不重视证据收集:主张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时,若无法提供充分证据(如缺失劳动合同、工资支付记录等),可能因证据不足无法维护权益。
若你在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方面存在上述问题或有其他疑问,欢迎随时咨询我,我会为你提供详细解答,避免权益受损。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能受特殊情况或例外情形影响,以下为你分析:
1. 劳动者主动提出固定期限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条件时,若劳动者主动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可按其意愿签订,无需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此时劳动者意愿优先,用人单位依法履行约定合法。
2. 双方协商一致:即使存在法定应签无固定期限合同的条件,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约定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其他类型合同,该约定有效。例如,劳动者符合连续工作满十年条件,但双方协商继续签订固定期限合同,此时合同类型由双方意思自治决定,不违反法律规定。
3. 劳动者存在法定例外情形:在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若劳动者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如试用不合格、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等)或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如医疗期满不能从事原工作或不胜任工作等)规定的情形,用人单位在续订劳动合同时可不予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这是法律允许的例外情况。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前提条件包括法定情形和双方协商一致。具体如下:
- 若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提出或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除提出固定期限外),用人单位应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
- 若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劳动者提出或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除提出固定期限外),用人单位应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
- 若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无《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时,劳动者提出或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除提出固定期限外),用人单位应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
- 若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视为双方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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